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 科技厅转发<关于规范高等学校 SCI 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桂教科研[2020]3 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单位、本部门老师认真学习,对照文件要求开展“唯论文”问题的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及相关意见建议于 2020年6月30日前发电子文档至科技服务管理中心(电子邮箱:2514529021@qq.com ),由科技服务管理中心整理上报教育厅科研管理处。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 科技厅转发<关于规范高等学校 SCI 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桂教科研[202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