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要求,决定组织参加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规定的评选奖励办法进行申报,相关申报材料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网址:http://onsgep.moe.edu.cn)。
二、申报名额
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3项。
三、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材料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1.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评审书一式9份(1份原件7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2份;申报数据汇总表。报送材料袋封面注明“全国优秀成果评选”字样。所报送材料概不退回,请申报人自行留底。
2.电子版材料包括:(1)申报评审书的电子稿,命名要求为“学校(单位)-姓名-成果名称”;(2)申报数据汇总表电子版(Excel版)。
(二)报送时间及地址:2021年4月19日前报送至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技服务管理中心31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2514529021@qq.com,纸质材料收件地址: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技服务中心312办公室黄星,电话:0773-3975477。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
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科技服务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