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首次设立综合性选题,明
确了研究主题、范围和方向,申报人须立足选题要求,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进行申报,不得将选题直接作为申报题目。自拟题目要角度新颖,简明扼要,突出问题意识,既符合课题指南要求,同时又能彰显自身研究特色。综合性选题申报时,须明确一个主要学科作为申报学科。
二、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 3 项。
三、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于 2023年4月20日零时至 4月28日17时开放,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有意申报的老师请认真把握时间节点,按照时间安排和材料要求及时完成材料的上传。
四、申报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和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申请书一式 3 份,并确保线上线下完全一致,要求用 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于4月28日前交到办公楼313办公室。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科技服务管理中心邮箱2514529021@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服务管理中心蓝老师,联系电话3975260。
附件: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科技服务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0日